《关于调整赋予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今年1月1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实施精准定向、协同联动的放权赋权,加大向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湘江新区等经济发展主战场的放权力度,研究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放权赋能。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赋予岳阳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和湘江新区湘阴新片区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的通知》,在充分调查相关园区赋权承接运行情况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园区赋权事项,形成了《关于调整、赋予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今年3月以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经开、新港、湘阴、云溪等地调查研究,了解园区赋权需求;横向比对其他市州赋权情况,召开发改、住建、人社等部门协商对接会议3场次。6月13日,召开岳阳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市长办公会议,李挚市长专题调度园区赋权工作。8月22日通过司法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第一批园区赋权事项。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的原则,进一步调整赋权事项,优化赋权方式,推动更多权力事项“直接下放”。调整第一批市级赋权事项50项。其中,26项“服务前移”事项、1项“委托行使”事项优化为“直接赋权”,5项“服务前移”事项优化为“委托行使”,12项“委托行使”事项调整为“服务前移”,取消下放赋权事项6项。
(二)明确第二批园区赋权事项。新增赋予经开区、新港区、南湖新区、湘阴片区、岳阳绿色化工高新区第二批市级权限69项,其中,“直接赋权”1项、“委托行使”48项、“服务前移”19项、“审批直报”事项1项,进一步实施精准定向、协同联动的放权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