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
“五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岳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岳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
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力,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加快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结合岳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园区审批自主权更大、企业服务更优、建设项目审批更简、园区综合能力更强、改革创新机制更活为目标,实施“一园一策”差异化赋权,推进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加强联合审批、联动监管和帮办代办,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和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平台园区全覆盖,有效构建“园区事园区办”闭环运行模式,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数字化、信息化服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样本、形成一批典型经验、配套一批制度成果。
二、改革任务
(一)加强园区全链条放权赋能。
1.有效落实园区赋权工作。按照《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聚焦园区实际需求,以“因地制宜、应放尽放”为原则,坚持“一园一策”,推进标准化赋权、差异化承接,确保赋权一批、承接一批、有效运行一批。按照直接赋权、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等四种赋权方式,切实提升园区承接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园区特色的全链条闭环审批模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权力改革。在临港高新区、临湘高新区等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个大厅办事、一枚印章审批、一个主体服务”。对未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且未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园区,所在地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园区事园区办”综合服务窗口,园区可根据审批权限委派人员集中办理,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主动协助办理。推进跨行政区域园区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其他园区行政执法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建立健全审批监管联动机制。根据园区审批权限,制定并发布对应监管责任清单,厘清园区和职能部门的审批监管责任。对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的园区,建立行政许可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联动机制,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双推送、双报告。园区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步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监管部门依据园区审批结果信息,全面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推进信用监管,并向园区推送监管信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加强系统平台端口权限配置。全面赋予园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企业开办等审批服务、监管系统和业务专网的端口、权限,实现与园区使用的业务受理平台双向对接联通,确保相关审批服务系统打通到位、端口开放到位、账号配置到位、业务数据共享到位。〔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5.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立足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企业纳税、企业注销、项目开工、竣工验收等具有园区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为园区企业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通过岳阳绿色化工高新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湘阴高新区、华容高新区、君山产业开发区改革试点,2022年底前在全市各园区全面落地实施。在“一网通办”平台开设“园区事园区办”专栏,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园区“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实现园区企业更多联办事项线上办、一窗办、一次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集成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环节,做到线上“一个平台、一体审批”,线下“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外资企业开办效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粮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推进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选择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在园区试点推行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将涉及企业开办领域的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许可事项及信息集中体现在营业执照上,实现“一企一照、一照准营、跨域互认”,推动“准入即准营”“领照即开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8.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拓展园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推进市场监管、税务、社会保障等跨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在线办理企业注销、税务注销、社保注销等服务。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在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即来即办。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诺办结时间从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5-1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9.推动涉企政策“直给直兑”。完善“一网通办”平台涉企政策推送功能,梳理公布、动态更新涉企政策清单,向园区和企业主动精准推送涉企“政策包”。梳理改造涉企政策兑现“一件事”,制定公布涉企政策兑现实施清单,建立“一次办”闭环流程,推进政策兑现“上平台、进大厅”,线上线下“自主申报、一次办理、结果公开”,并纳入“好差评”管理。依托全市统一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对确需企业申报办理的,实行一次申报、快速兑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四即”改革。
10.推行“洽谈即服务”。园区与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主体正式签约前,采取“提前介入、预先服务”的方式,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准入评审和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先期开展项目审批流程定制化服务,让企业感受到洽谈诚意。深化区域评估成果运用,推进共享互认,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不再进行评估评审,相应审批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1.推行“签约即供地”。正式签约后,园区在承诺时间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入供地环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将相关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控制性指标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探索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分类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审分离”一批、告知承诺制一批、免于审查一批。在供地环节,探索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在签订供地配号合同并备齐必要资料后,采取并联办理方式,力争5个工作日内办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住建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2.推行“开工即配套”。建设单位可按照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基础与地下工程、地上主体工程,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园区配套跟进服务。将市政公用服务整合成“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施工涉及占道、占绿等破除、恢复相关手续及费用全部由园区代办代缴。逐步推进园区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及相关重点产业项目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零接触、零跑腿、零付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水务集团、国网岳阳供电公司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推行“竣工即办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限时8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通过部门协同、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强化监管等方式,将现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前。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可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资规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
14.将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审批服务纳入招商引资承诺。根据园区不同招商对象,量身定制项目审批服务清单,将快速高效推进企业落户、项目落地、建设运营及招才引智等方面应提供的审批服务项目及办事效率、违约责任等承诺进行量化,纳入招商引资协议条款,以营商环境诚信承诺的“硬约束”,打造园区招商引资“软环境”。〔责任单位:市商粮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5.提升园区审批服务承接能力。优先解决园区承接审批服务所必要的工作力量、工作经费和技术支撑。赋权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供业务办理示范案例;对园区未有效承接的事项,采取服务前移、“委托收件、受审分离”等方式解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6.全面建立帮办代办服务制度。推进服务链匹配产业链,建立园区专业化“帮代办”队伍,加强与各级“帮代办”队伍协同联动,构建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体系,为园区产业链发展提供链式服务。重点围绕市级千亿产业、百亿企业、十亿项目和县级百亿产业、十亿企业、亿元项目,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实行上门办、帮代办、一次办。〔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7.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设“智慧园区”,提升园区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和审批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推进园区高频事项跨域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保障。
18.加强园区“放管服”改革督查激励。按照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要求及全省“五好”园区综合考核评价,抓好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日常评价和年度考核工作,对成效明显的地区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改革落实不力的地区通报问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9.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园区勇于改革创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差别化探索。对园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实行及时纠错,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环境。〔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优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0.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监督督办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的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宣传推广。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放不下、接不住、管不好”事项的督查,支持园区先行先试各项改革。园区应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改革举措,加大创新力度,实现“五好”园区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优化办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落实。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岳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紧扣企业“急难愁盼”,进一步强化改革担当,突出攻坚克难,牢牢抓住改革的窗口期,积极培育和激发园区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改革红利。
(二)强化责任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将相关信息(附件1)于3月20日前报市审改办。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我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附件2),进一步细化实化时间表、路线图及工作举措,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三)加强调度抓落实。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加强横向沟通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从2022年3月开始,各相关单位每月逐条梳理好落实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附件3),每月25日前将工作台账报送至市审改办,市审改办每季度通报落实情况。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要联合督查部门,督促推动改革工作。各级各部门应加强改革典型作法和工作进展的宣传推介,提升改革的知晓率和品牌度。
附件:1.岳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联络表
2.岳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3.岳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台账
附件1
岳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联络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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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联系手机 |
备 注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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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科室(园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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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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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请各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于3月20日前报市审办。
附件2
岳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 |
具体措施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一)加强园区全链条放权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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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落实园区赋权工作 |
按照《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聚焦园区实际需求,以“因地制宜、应放尽放”为原则,坚持“一园一策”,推进标准化赋权、差异化承接,确保赋权一批、承接一批、有效运行一批。按照直接赋权、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等四种赋权方式,切实提升园区承接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园区特色的全链条闭环审批模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2.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权力改革 |
在临港高新区、临湘高新区等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个大厅办事、一枚印章审批、一个主体服务”。对未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且未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园区,所在地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园区事园区办”综合服务窗口,园区可根据审批权限委派人员集中办理,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主动协助办理。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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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跨行政区域园区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其他园区行政执法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
市司法局 |
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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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审批监管联动机制 |
根据园区审批权限,制定并发布对应监管责任清单,厘清园区和职能部门的审批监管责任。 |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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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的园区,建立行政许可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联动机制,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双推送、双报告。园区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步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监管部门依据园区审批结果信息,全面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推进信用监管,并向园区推送监管信息。 |
市司法局 |
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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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系统平台端口权限配置 |
全面赋予园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企业开办等审批服务、监管系统和业务专网的端口、权限,实现与园区使用的业务受理平台双向对接联通,确保相关审批服务系统打通到位、端口开放到位、账号配置到位、业务数据共享到位。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
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人防办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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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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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 |
立足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企业纳税、企业注销、项目开工、竣工验收等具有园区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为园区企业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通过岳阳绿色化工高新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湘阴高新区、华容高新区、君山产业开发区改革试点,2022年底前在全市各园区全面落地实施。在“一网通办”平台开设“园区事园区办”专栏,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园区“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实现园区企业更多联办事项线上办、一窗办、一次办。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6.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 |
开展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集成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环节,做到线上“一个平台、一体审批”,线下“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外资企业开办效率。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市商粮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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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 |
选择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在园区试点推行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将涉及企业开办领域的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许可事项及信息集中体现在营业执照上,实现“一企一照、一照准营、跨域互认”,推动“准入即准营”“领照即开业”。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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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
拓展园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推进市场监管、税务、社会保障等跨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在线办理企业注销、税务注销、社保注销等服务。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在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即来即办。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诺办结时间从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5-10个工作日。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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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动涉企政策“直给直兑” |
完善“一网通办”平台涉企政策推送功能,梳理公布、动态更新涉企政策清单,向园区和企业主动精准推送涉企“政策包”。梳理改造涉企政策兑现“一件事”,制定公布涉企政策兑现实施清单,建立“一次办”闭环流程,推进政策兑现“上平台、进大厅”,线上线下“自主申报、一次办理、结果公开”,并纳入“好差评”管理。开发建设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对确需企业申报办理的,实行一次申报、快速兑现。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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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四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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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行“洽谈即服务” |
园区与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主体正式签约前,采取“提前介入、预先服务”的方式,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准入评审和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先期开展项目审批流程定制化服务,让企业感受到洽谈诚意。 |
市资规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深化区域评估成果运用,推进共享互认,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不再进行评估评审,相应审批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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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行“签约即供地” |
正式签约后,园区在承诺时间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入供地环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将相关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控制性指标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探索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分类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审分离”一批、告知承诺制一批、免于审查一批。在供地环节,探索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在签订供地配号合同并备齐必要资料后,采取并联办理方式,力争5个工作日内办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
市资规局 |
市住建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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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推行“开工即配套” |
建设单位可按照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基础与地下工程、地上主体工程,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园区配套跟进服务。 |
市住建局 |
市资规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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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市政公用服务整合成“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逐步推进园区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及相关重点产业项目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零接触、零跑腿、零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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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水务集团、国网岳阳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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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涉及占道、占绿等破除、恢复相关手续及费用全部由园区代办代缴。 |
市城管局 |
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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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行“竣工即办证” |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限时8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通过部门协同、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强化监管等方式,将现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前。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可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
市住建局、市资规局 |
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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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 |
14.将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审批服务纳入招商引资承诺 |
根据园区不同招商对象,量身定制项目审批服务清单,将快速高效推进企业落户、项目落地、建设运营及招才引智等方面应提供的审批服务项目及办事效率、违约责任等承诺进行量化,纳入招商引资协议条款,以营商环境诚信承诺的“硬约束”,打造园区招商引资“软环境”。 |
市商粮局 |
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5.提升园区审批服务承接能力 |
优先解决园区承接审批服务所必要的工作力量、工作经费和技术支撑。赋权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供业务办理示范案例;对园区未有效承接的事项,采取服务前移、“委托收件、受审分离”等方式解决。 |
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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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全面建立帮办代办服务制度 |
推进服务链匹配产业链,建立园区专业化“帮代办”队伍,加强与各级“帮代办”队伍协同联动,构建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体系,为园区产业链发展提供链式服务。重点围绕市级千亿产业、百亿企业、十亿项目和县级百亿产业、十亿企业、亿元项目,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实行上门办、帮代办、一次办。 |
市住建局 |
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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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推进“智慧园区”建设 |
建设“智慧园区”,提升园区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和审批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推进园区高频事项跨域办理。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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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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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强园区“放管服”改革督查激励 |
按照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要求及全省“五好”园区综合考核评价,抓好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日常评价和年度考核工作,对成效明显的地区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改革落实不力的地区通报问责。 |
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府督查室 |
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19.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容错纠错机制 |
鼓励园区勇于改革创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差别化探索。对园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实行及时纠错,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环境。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优化办) |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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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责任落实机制 |
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监督督办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的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宣传推广。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放不下、接不住、管不好”事项的督查,支持园区先行先试各项改革。园区应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改革举措,加大创新力度,实现“五好”园区创建目标。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市政府督查室、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优化办等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附件3
岳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台账
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改革措施 |
岳阳 经发区 |
南湖 新区 |
临港高新区(含综合区) |
汨罗 高新区 |
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区 |
平江 高新区 |
湘阴 高新区 |
临湘 高新区 |
华容 高新区 |
君山 产业 开发区 |
岳阳 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 |
(一)加强园区全链条放权赋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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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落实园区赋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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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权力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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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审批监管联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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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系统平台端口权限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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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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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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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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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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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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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动涉企政策“直给直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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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四即”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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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行“洽谈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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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行“签约即供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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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推行“开工即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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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行“竣工即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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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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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将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审批服务纳入招商引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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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提升园区审批服务承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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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全面建立帮办代办服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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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推进“智慧园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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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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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强园区“放管服”改革督查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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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容错纠错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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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责任落实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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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请各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于每月25日前报市审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