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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在湖南自贸试验区落地
来源: 岳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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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单!

“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在湖南自贸试验区落地

9月30日,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和岳阳恒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首次按照“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自贸创新措施向岳阳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总价为65.45万美元,海关扣除了货物价格中的内河段运费2万美元,企业可因此少缴纳税款1.2万元人民币。这标志着该项全国首创自贸创新举措正式落地。

此前,由长沙海关报送的湖南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举措“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审价创新模式”获海关总署备案授权试点,在湖南自贸试验区岳阳片区率先开展。

岳阳海关关员对首单按“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新模式申报货物进行监管

该创新举措的亮点在于实现了国内段运输费用的合理拆分。通过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测算数据作为参考,科学合理区分进口转关货物的国际、国内段运费,在审价法规合理框架下,将货物运抵我国境内的国内段运费从完税价格中剔除,降低了进口征税基数,减轻了企业负担。

长沙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介绍,该创新举措不仅适用于集装箱,还可用于散货运输,有效助力进口企业降本增效。仅以岳阳城陵矶进口粮食、肉类测算,就可每年为企业降低成本2600万元。

岳阳海关关员按新模式为企业办理进口征税业务

从长远来看,该创新举措有利于推动湖南省长江水运商贸新模式发展,增加岳阳城陵矶、长沙霞凝港等内河港口国际贸易规模,并带来仓储、加工等配套需求,加快形成长江中游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和综合性航运物流中心,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而且,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计算方法的创新,具有复制推广和实践应用意义,有关经验成熟后可延伸至其他品类、其他内陆地区,并可拓展至中欧班列等其他运输方式。

长沙海关关税处负责人表示,首单落地见效后,长沙海关将着力扩展试点范围,加强试点经验收集和政策成果评估,探索出台制度性成果,争取早日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