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5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发布危险驾驶校车案和校园暴力案等8起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近3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15万余件,其中调撤率达30%,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200余万元,拨付专项司法救助资金100余万元。
全省法院严惩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的犯罪,特别是拐卖、绑架、虐待、遗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组织、胁迫、诱骗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211件,判处刑罚211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6件,判处刑罚69人;拐骗儿童犯罪5件,判处刑罚5人。
据统计,全省犯罪未成年人年龄主要集中在16至18周岁,占犯罪未成年人比88.07%;在全省法院判处的犯罪未成年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比86.4%;无业人员犯罪占比大,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占很大比例;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占判处犯罪未成年人总数的50%。为此,全省法院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审判,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典型案件到社区、学校等地公开审判、以案释法。利用线上线下平台,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00余场次。(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邱杨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