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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登上政府官网的爆炸谣言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日期: 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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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在5月24日发布的《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的辟谣声明。

  近日,一份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的文件火了。

  这份文件开头写道:“据有关网络披露,5月18日,邻省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一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然而,这一网络披露的“爆炸”事故让“涉事”的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负责人摸不着头脑,自己好端端的厂子怎么就被传出爆炸事故新闻,不仅有文稿,还配上“爆炸现场”的视频。也让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和明月镇政府赶忙辟谣:压根未发现有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痕迹。

  近日,一则株洲醴陵一花炮厂爆炸的消息在网上传播。消息称,位于醴陵市明月镇的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发生了爆炸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伤。事发后,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走访,发现该厂并没发生所谓的爆炸事故。

  5月25日,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在官方微信号上发布了一则辟谣声明,声称此花炮厂“爆炸”传言并不属实。

  值得一提的是,参与这次谣言传播的除了民间微信群之外,还包括官方机构——江西萍乡市应急管理局。

  花炮厂“出事”还是第二天别人告知的

  “涉事”的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位于醴陵市明月镇天华村土湾组,传言中的工厂为其斋江工区。5月26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了花炮公司一名陈姓负责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最初自己得知此消息,是来自自己的客户和朋友。“19日那天,我的好多个朋友都打电话来问我怎么了。”并且一些客户向公司管理层透露出想要终止合同的意向。这让他们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事后才知道,自己的厂子居然出大事还上“新闻”了。

  陈姓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一篇消息,这是他一个朋友发来的网络链接,其中有文稿,还配有“爆炸现场”的视频。

  网传消息称,5月18日9点40分左右,株洲醴陵市明月镇斋江村,醴陵市斋江烟花爆竹厂(系有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胡凡章、陈友桂)一结鞭车间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导致事故原因极有可能是违规操作机器致引线间引线卡在机器里面着火所致,成品间堆积的花炮瞬间被烧为灰烬。

  “现在监管这么严,我们厂就是死伤一个人都可能会被取缔。”陈姓负责人说,这则消息不属实,他们厂自营业以来就从没出现过类似的事故。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得知,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叫杨子建,胡凡章是股东之一。

  公司方推测,“造谣的可能是我们认识的熟人,跟这个圈子(烟花爆竹)有一定的矛盾。”同时表示,造谣者是同行的可能性应该不大。一来行业内企业之间并不会有很大的冲突,此外“做我们这行的,或多或少都会有‘因果报应’的这种思维,不会去造别人这种谣。”

  据悉,涉事的斋江工区近期由于效益不好,生产线上的工人仅有20余人。三死两重伤意味着生产线近四分之一人力的垮塌。

  目前,由于该谣言对公司产生了非常不良的影响,事后已在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醴陵应急管理局将严肃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

  传言发生后,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和明月镇人民政府联合对谣传的涉事企业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进行了严谨细致地核查。

  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8〕020353(2-2),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7日,许可范围为爆竹类:爆竹类C级。该企业因业务量不足,自2019年4月份以来,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调查,该企业近年并未发生过任何大小生产安全事故。

  记者联系上醴陵当地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称,那则网传消息并不是由当地宣传部门发出,希望媒体和个人通过正当渠道举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谨防被造谣者利用,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5月25日,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在官方微信号上发布了一篇措辞有些严厉的声明,称“5月18日,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为虚假信息,严重损害了醴陵形象,并给醴陵烟花爆竹行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将严肃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而发布这些谣言的,除了江西省部分烟花爆竹微信群等民间消息群外,还有疑似被网络谣言忽悠了的官方机构——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

  萍乡应急管理局涉事发文疑被删,暂未回应

  5月26日,潇湘晨报记者登录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在“政府文件”一栏内显示,最新一篇推送已经变成了4月16日的,萍应急字〔2019〕75号文件疑似被删除。

  随后,记者在名为“中国烟花爆竹网”的公众号上查询到了此篇发文。这是5月24日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萍应急字〔2019〕75号)。

  关于醴陵燃爆事故的部分出现在文章开头,措辞是“据有关网络披露”。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表示,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仅凭网络披露、微信流传,就以正式文件发布醴陵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的不实信息,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醴陵方面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

  26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萍乡市应急管理局花炮监管科一名负责人,对方表示此文是办公室下发的文章,具体情况需咨询办公室。记者拨打后得知此号码为空号。

  随后,记者拨打了萍乡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下方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接通,当记者表示欲了解相关情况后,该工作人员立即将电话挂断。之后再打,此电话一直呈无法接通状态。

  截止到26日下午6点,萍乡应急部门未对此事进行回应,涉事的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也未收到萍乡方面的任何沟通或道歉。

  律师说法

  政府部门更应谨慎负责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公民若在信息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本事件中政府部门涉嫌不实信息发布虽然尚不构成毁谤,但是做为政府职能部门,因为言论具有较高公信力及权威度,所以对涉及社会民生及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发布,更应当提高谨慎负责意识。否则一旦引发严重后果,也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

  延伸

  中国花炮“金三角”

  据萍乡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在东经113.30~114.26、北纬27.36~28.09之间,分布着4个县市,它们隶属赣湘两省,分别是江西萍乡上栗县、宜春万载县,湖南长沙浏阳市、株洲醴陵市。从地图上看,以上栗为中心,向西南延伸至醴陵,向东北伸展至万载,3座城市基本处在一条直线上,它们和最北端的浏阳市,地理上构成一个几何“三角”形。

  这个“三角”地带,是世界花炮产业最为密集的区域,占据了全球花炮产值的80%,被称为中国花炮“金三角”。

  上栗县商务局和上栗县花炮行业商会公开信息显示,萍乡上栗县,2009年被授予“中国烟花爆竹之乡”称号,上栗花炮产业每年为全县创造的税收占全县财税总收入的80%左右,2010年,全县花炮工业产值达75亿元。2014年,全县烟花爆竹相关产业总产值200亿元,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450余家。

  据醴陵市统计局公布的信息,2017年,醴陵花炮产业产值达202亿元,生产花炮5349万箱,增长2.9%。(记者 骆一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