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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降费 湖南解惑几件“大”事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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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胡奇发布: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发布会上,省人社厅新闻发言人、厅巡视员杨长永,省财政厅副厅长庄大力,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局长周巧艺就社保降费有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社保降费,降在哪儿

  ——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胡奇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有8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前3个方面的内容都是社保降费的具体措施,一是降低单位养老保险费率,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三是调整职工缴费基数。

  3大降费举措,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得到多少好处?

  《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胡奇表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至16%,相较之前的19%的费率水平,一次性降低3个百分点,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据测算,2019年我省全年可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43亿元。

  而且这次调整不是阶段性的、临时性的,属于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与目前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相比较,力度明显加大。

  《实施方案》明确,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据测算,本次降费实施后,预计2019年全年可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13亿元、工伤保险缴费负担2.5亿元。

  3个险种合计,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近60亿元。

  《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起,按照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本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基准值。

  省人社厅新闻发言人、厅巡视员杨长永介绍,这种计算方式,由过去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在加进了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加权计算,使社保缴费基数降低。

  杨长永进一步解释,《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发布之前,2019年企业社保缴费按2017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值;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发布后,按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值。2017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5500元,而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是4382元。这意味着,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发布之前,2019年企业社保缴费按2017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即4382元作为基准值,而不是之前的5500元,社保缴费基数大大降低。

  降费后,养老保险能否按时足额发放

  ——2018年末全省基金结余1561亿元,可以动用结余基金有1122亿元,支撑能力有保障

  此次降费,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从之前的19%降至16%,预计造成养老保险基金减收43亿元。降费后,部分地区的基金收支矛盾可能更突出,养老保险能否按时足额发放呢?

  省财政厅副厅长庄大力介绍,从我省目前结余基金的规模分析,支撑能力是完全有保障的。2018年末,全省基金累计结余为1561亿元,剔除已投资运营的个人账户做实资金后,可以动用的结余基金有1122亿元。

  庄大力还提到,从中央财政支持来看,财政部进一步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2019年调剂比例提高到3.5%,今后还将逐步提高,将进一步缓解我省养老金支付压力。

  据了解,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国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有利于增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互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庄大力表示,针对部分地区的基金收支矛盾问题,省财政厅还将会同人社、税务等部门,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加强基金监管,进一步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后,企业负担会减轻吗

  ——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集中清缴企业历史欠费

  此次社保降费,对于各方关注的如何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明确。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的社保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后,是如何让企业负担得以减轻呢?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局长周巧艺介绍,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不含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顺利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目前仍由人社、医保部门继续征收。

  我省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将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纳入减税降费“总盘子”,同时对照降率方案细化梳理了11类31项落实降低社保费率的重点任务清单,实现降费与减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周巧艺还提到,我省税务部门正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和降费核算工作需要,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对接,建立统一口径、精准到户、运行高效的降低社保费率统计核算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专门信息化平台,实现降费数据“机生机汇”,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算好减负增效账,充分反映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实施成效。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在规范征缴行为过程中,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集中清缴企业历史欠费,这无疑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谢忠东 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