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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湖南14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3%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日期: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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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水环境质量传佳讯

  一季度,全省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监测评价断面达标率,分别同比提高1.3%、4.3%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17日通报,1-3月,全省14个市州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3%,同比增长1.3%;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的达标水质断面329个,占95.3%,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

  3月,全省没有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4个市州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4%。其中,衡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怀化、娄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8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

  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一季度1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三位(从第14名到第12名)是益阳、常德、湘潭,前三位(从第1名到第3名)是郴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怀化。

  一季度,全省地表水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29个,占95.3%,同比增加4.3%;Ⅴ类水质断面2个(益阳志溪河和大通湖),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郴州马家坪电站大坝)。2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中,27个水质达标,2个水源地(娄底大科石埠坝断面锑、郴州山河水库锰)超标。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6个断面水质达到2019年考核目标,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断面比上年同期减少6个。

  洞庭湖11个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磷平均浓度同比由0.081毫克/升下降为0.063毫克/升。其中,常德湖区为Ⅲ类水质,岳阳和益阳湖区为Ⅳ类水质。

  通报指出,湘潭、益阳空气质量已连续3个月排名后三位;在全省PM10颗粒物浓度同比下降的情况下,益阳、常德不降反升;长沙捞刀河口、益阳皇家湖和大通湖3个断面,连续3个月低于Ⅲ类水质标准;郴州罗渡镇断面水质一季度下降2个类别。相关市州政府应高度重视,分析原因,加大防控治理力度,有效减轻污染。(记者 曹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