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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18项措施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日期: 20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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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缺陷进口商品召回、严厉打击“洋垃圾”非法入境……近日,省政府印发《湖南省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共18项具体措施,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

  一是着力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从口岸到市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监测工作。探索实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多渠道加强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规划布局一批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建立湖南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采集和共享进出口商品相关数据,积极参与全国一体化的风险监测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

  二是积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鼓励各级技术机构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验证评价工作,推动社会评估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设立进出口商品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科研课题。定期或即时发布重点进出口商品质量状况,开展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目标对象、预警范围实施分类预警。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丰富发布手段,畅通查询渠道。

  三是快速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处置。强化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处置工作,分类实施与风险预警等级相适应的快速反应措施。建立缺陷召回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召回主体责任。适时将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和风险消减义务履行情况纳入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出口重点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加大对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完善行政司法衔接机制,探索严重违法企业强制退出机制。严厉打击“洋垃圾”非法入境,提高口岸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注重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结果运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对影响我省出口产业发展的重要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专项调查评估,指导出口企业有效应对。加快完善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引导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推动企业和相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记者 刘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