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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产教融合实施意见出台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日期: 2019-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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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等20个新兴产业链正不断加速发展。与此同时,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供应不足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湖南产业整体提升的瓶颈。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湖南将按照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等原则,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到2025年基本形成区域产业和教育共生共荣发展格局。

  鼓励三大产业园配套建设职业学校

  《实施意见》提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教融合要同步规划实施。我省将重点推进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在产业园区新建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对口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产业园区合作办学。

  对接湖南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学科专业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调整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建设一批一流学科和应用特色学科,建立有湖南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与专业(群)创新示范作用,办好专业促产业,发展产业促专业。

  面向全省优势产业发展需要, 扩大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规模,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

  强化企业的育人主体作用

  《实施意见》强化了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规范收费等,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举办高校和职业学校。

  深化“引企入教”制度改革。支持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

  推进校企联合共建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探索将部分产品安排到有条件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生产。鼓励大、中型企业按照企业员工培训需要和行业特点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接收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实训。

  落实企业接收学生实习责任。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统一实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

  为打造一批芙蓉工匠,《实施意见》提出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全省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湖湘工匠进校园”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增强职业教育对中小学生的吸引力。

  为完善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实施意见》鼓励高等学校加大聘用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并规定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每5年不少于6个月,或每2年不少于2个月,新入职专业教师前3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半年以上。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湖南省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园区。培育遴选产教融合示范企业500家,产教融合领军人才100名、产业教授(导师)1000名、湖湘工匠和技术能手10000名。

  建立健全产教融合绩效考核与督查机制。《实施意见》提出,将产教融合情况作为地方、行业企业和学校绩效考核、获取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表彰奖励的条件。教育部门要把产教融合纳入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领导班子考核、学科专业评价调整的重要指标。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测量评价体系。(记者 余蓉)